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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塔证券公司公告:红塔证券:公司章程

股票名称:红塔证券 股票代码:601236
研报类型:(PDF) 研报栏目:公司公告
研报大小:535K 分享时间:2019-10-23 16: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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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附件3: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稿)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二零一九年八月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第三章股份第一节股份发行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第三节股份转让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第一节股东第二节股东大会第三节股东大会的召集第四节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第五节股东大会的召开第六节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第五章党的组织第一节党组织的机构设置第二节党委的职责第六章董事会第一节董事第二节独立董事第三节董事会第四节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第七章高级管理人员第八章监事会第一节监事第二节监事会第九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第二节内部稽核和审计第三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第十章通知和公告第一节通知第二节公告第十一章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第一节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第二节解散和清算第十二章修改章程第十三章附则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员工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是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12月3日,公司经云南省人民政府云政复[2001]202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设立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全部发起人均已于公司创立大会前足额缴付出资。

2002年1月,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机构字[2002]27号文批准开业,取得《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

公司于2002年1月31日在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30000734309760N。

第三条公司于2019年5月17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6,400万股,于2019年7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公司注册名称:中文全称: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全称:HONGTASECURITIESCO.,LTD.第五条公司住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155号附1号。

邮政编码:650011。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633,405,396元。

第七条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总裁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公司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的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合规(稽核)负责人、首席风险官、董事会秘书以及经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定并经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任职前取得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核准的任职资格。

第十二条公司根据《党章》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

党组织是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有机组成部分,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

公司设立党务工作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

第十三条公司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加强劳动保护,加强公司职工的职业教育和岗位培训,提高职工素质。

第十四条公司职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组织工会,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公司应当为本公司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

公司工会代表职工就职工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福利、保险和劳动安全卫生等事项依法与公司签订集体合同。

公司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

公司研究决定改制以及经营方面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第十五条公司的经营宗旨:以提供资本市场服务为己任,求实勤勉,开拓创新,致力于开拓证券业务,拓展社会资金融资渠道,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追求公司和股东长期利益的最大化。

第十六条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及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证券经纪;证券自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

公司不得超出核准的业务范围经营其他业务。

公司变更业务范围必须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依照法定程序修改公司章程并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七条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经有权部门批准,可设立分支机构。

公司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经有权部门批准,可独资、控股或参股设立金融机构。

第三章股份第一节股份发行第十八条公司的股份采用股票的形式。

第十九条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二十条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二十一条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存管。

第二十二条公司发起人股东及持股情况如下:序号公司名称认购的股份数(股)出资方式出资时间出资比例1玉溪红塔烟草275,000,000现金2001年11月19.83%(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9日前2云南省开发投资有限公司260,000,000现金2001年11月29日前18.75%3国家开发投资公司260,000,000现金2001年11月30日前18.75%4云南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149,647,549.13证券类净资产2001年11月30日前10.79%5深圳市亿成投资有限公司120,000,000现金2001年11月30日前8.66%6云南金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99,515,580.63证券类净资产和现金2001年12月3日前7.18%7昆明国际信托投资公司96,547,300证券类净资产2001年12月30日前6.96%8烟台万华合成革集团有限公司50,000,000现金2001年11月30日前3.61%9昆明卷烟厂20,000,000现金2001年11月30日前1.44%10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00,000现金2001年11月30日前1.44%11云南烟草国贸商城有限公司16,000,000现金2001年11月30日前1.16%12上海润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0,000,000现金2001年11月30日前0.72%13云南正业投资有限公司9,800,000现金2001年11月30日前0.71%第二十三条公司股份总数为3,633,405,396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第二十四条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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