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名称:海翔药业 | 股票代码:002099 | |
研报类型:(PDF) | 研报栏目:公司公告 | |
研报大小:141K | 分享时间:2020-07-07 19:20:23 |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1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2020年7月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工作效率,确保科学决策,更好地保障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章监事会的构成和职权第二条公司设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
监事会设监事会主席1名,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监事会主席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并检查监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二)代表监事会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三)列席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第三条监事会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1/3。
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股东代表监事由股东大会聘任和解聘。
监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监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
如因监事的辞职导致公司监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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